
近期,中央發布《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文件(中發[2015]第9號,以下簡稱9號文),拉開中國電力體制改第二波的序幕。中國電改歷史,漫長而艱難。電改第一波是2002年中央發布《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5號文),提出“廠網分開、主輔分離、輸配分開、競價上網”的改革方針。十三年過去,這個改革方針只完成了前一半。即使對這一半的改革,業界一致認為不徹底。廠網雖分開,但在發電側展開競爭的初衷并沒有實現。主輔分離更不徹底。改革的最大阻力來自于電網和其相關利益集團,步步為艱。一句話,第一波電改:不徹底、不堅決、沒觸動核心。
在此情況下,電改的第二波需要更有針對性地攻堅??v觀9號文,電改的改革方針是,“管住中間、放開兩頭”。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,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,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,推進交易機構相對獨立。用一句話概括,就是要縮小電網在電力產業鏈中的控制范圍,回歸其輸配電的本職,開放電網公平接入,打開中國分布式新能源的發展空間。
電力體制落后 已不適應新能源發展和應用
按照過去的電力體制,電網對于分布式新能源的壓制主要在于并網接入和發電輸出。
無論是光伏還是風電,任何新能源項目最終的投資收益途徑都要依靠發電。目前,新能源項目獲得收益主要有兩種途徑:一是自發自用,二是出售給電網。這兩種收益途徑的前提就是并網接入。即使新能源電站建成并網后,發電能否輸出給用電客戶,仍然存在不確定性,因此國內大型光伏、風力電站的棄光、棄風現象時有發生??梢哉f,并網和輸出的受限,極大地遏制了民間資本對光伏等新能源電站投資的積極性。
并網難和輸出難的官方解釋是由于電網安全問題,但本質上來看是利益分配問題。并網侵犯了電網的壟斷利益,新能源自發自用一度電直接導致電網減少一度電的價差收入。正因為如此,電網對于可再生能源并網的積極性并不高。而利益問題的根源又在于體制。在目前的電力體制下,電網是電力市場上唯一的買方(針對發電廠)和賣方(針對用戶)。垂直一體化壟斷了輸電、配電、售電的電網體制正是癥結所在。
近年來,雖然在國家出面協調下,電網出臺了接納分布式能源并網的政策,態度轉變值得肯定。但是,不進行電力體制改革,新能源依然會沖擊電網售電的壟斷利益,電網也將不可能真心接納新能源并網,只有打破舊體系才能解放新能源。
開放電網公平接入 打開國內新能源市場
9號文明確提出了要“改革和規范電網企業運營模式。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,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”。“改變電網企業集電力輸送、電力統購統銷、調度交易為一體的狀況,電網企業主要從事電網投資運行、電力傳輸配送,負責電網系統安全,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”。也就是說,今后電網的收益主要來自于輸配電過網費,而不是售電價差。新能源并網和輸出,電網也能收到過網費。
根據以上規定,新能源的發電將不再沖擊電網的售電業務,這就從根本上解決了電網對于新能源沖擊其售電壟斷利益的排斥。電網就好比是一條高速公路,原來它不僅壟斷了公路,還壟斷了這條高速公路上所有車輛的運營,造成公路兩端的發電廠和用電客戶沒有任何選擇的余地。電改就是讓電網以后只收高速公路的過路費,不再參與公路上車輛的運營。煤電、水電的大卡車可以跑,光伏、風電的小客車也可以運。“逐步打破壟斷、有序放開競爭性業務,實現供應多元化,促進公平競爭、促進節能環保”。有效解決了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無歧視、無障礙上網問題”。從這個意義上來說, 9號文如果早發兩年,國內新能源行業可能會發展的更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