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電動汽車產業化面臨的主要問題
近幾年,尤其是2014年,在國家政策的引導和支持下,我國電動汽車產業取得了明顯進展,市場推廣進入新的發展階段。但從商業化實踐看,市場化還處于起步階段,電動汽車產業化發展仍面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,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。
首先是成本問題,主要是購車成本。目前國內市場上銷售的絕大多數電動汽車,售價都明顯高于同類燃油車,而且這還是除去國家和地方多級補貼后的售價。市面上“高大上”的產品炒得很熱,但普通老百姓買的不多。從當下國內燃油汽車主要的消費群體看,未來5~10年這一群體不會有太大變化,他們都愿意購買性價比高的產品。因此,當前電動汽車產業化面臨的困境,主要在于缺乏規模化銷售,從而難以形成規模化制造。只有激發廣大消費者的消費需求,制造的成本障礙才可能逐步得到突破。
其次是技術問題。作為新興產業,電動汽車的技術創新仍是一項重要工作,企業、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必須通過持續的技術創新和實踐,不斷提升電動汽車的功能和性能,降低成本,并將技術價值轉化為用戶的使用價值。尤其在技術上,需要不斷突破,使之達到與燃油車相當的續駛里程和使用壽命,并且解決全生命周期內各種使用工況下的安全和性能一致等問題,提高消費者的接受程度。
再次是社會使用環境問題。要真正推動電動汽車廣泛使用,完善的社會化、市場化服務保障體系必不可少。配套設施的不斷完善是關鍵,目前充電樁和充電站建設仍然較為緩慢。自2009年以來,我國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起步并得到一定發展,但整體建設速度滯后于電動汽車產業發展速度。國務院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(2014-2020)中要求制定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,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加速充電設施建設,但從目前各地的實際情況看,進展不太明顯。
最后是商業模式創新的問題。目前,我國電動汽車已有的商業模式得到不斷優化,涌現出了如杭州自駕租賃模式、合肥“定向購買、貼身服務”模式、深圳“車電分離、融資租賃、充維結合”模式、北京純電動出租車推廣模式、鄭州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模式等;同時,分時租賃等國際推廣模式也逐步引入國內主要城市。
但現有商業模式還難以滿足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求,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,主要表現為兩點:一是現有商業模式的正常運轉主要依賴政府補貼,還無法實現獨立經營。雖然各試點城市推出了電池租賃、融資租賃、共享租賃等多種商業模式,試圖解決購置成本高的問題,但在沒有財政資金補貼的情況下,各種商業模式都難以持續經營。二是現有商業模式注重短期效益,未能與城市建設和交通需求有效結合,沒有充分關注和研究城市建設、交通規劃、電網改造、土地供應、補貼資金等各環節相結合的問題,長期來看容易出現無法滿足市場需求潛力的情況。
三、對加快電動汽車產業化發展的四點建議
面對上述四大問題,要想加快實現我國電動汽車的產業化,我認為應從以下四方面入手:
1.電動汽車要走大眾化路線
什么是電動汽車大眾化路線?我認為就是要生產并推廣那些消費需求規模大的、對節能減排影響大的、消費者又買得起的產品,就是要緊緊抓住客戶保有量最大的工薪階層和公共服務領域。電動車所要承擔的責任是實現載人和載貨運輸的零排放,而只有其被大量使用才能真正實現減排的效果。因此,充分利用我國巨大的市場需求,在應用規模上做到世界第一,這樣的市場定位和產品定位或許更符合中國特色,而不是一味追求大型化和跑車化的高指標。只有這樣,才能更加有效地推動電動汽車的商業化,推動整個產業鏈的成熟和技術創新,降低購車成本,形成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。
從這個定義來說,我認為至少有四類產品需要去全面研究和把握,一是用戶量最大的私家車,每天單車行駛里程不長,但行駛車輛的規模巨大;二是使用效率最高的城市公交車和公共用車,這類車排放也很高;三是使用頻次最高的出租車;四是方興未艾的快遞業務的配送車。這些車所對應的用戶群體正是社會大眾,行駛的范圍也是以一座城市的區域為主,而這正是純電動汽車能發揮優勢的領域所在。
2.電動汽車產業化的發展不能背離技術升級的方向
國家應鼓勵在新能源汽車上構筑新的競爭優勢,而不能陷入低水平的重復投資,尤其要避免把電動汽車當成拉動地方經濟的工具,一哄而上,從低端做起。上得再快,如果沒有形成技術優勢、產業優勢,都只會是曇花一現,起個大早趕個晚集,還有可能因電池使用或回收不當造成新的污染。
3.不能人為地割裂市場
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最大的優勢除了國家高度重視,還擁有全球最大的市場,這使得新技術、新產品有充足的市場和潛在需求。但現狀是全國88座示范城市,有88個地方補貼政策和管理流程,還有很多地方只有意見沒有細則,信息不對稱,對企業來說市場被人為地割裂、條塊化了。因此要建立統一的市場協同機制,解決區域的市場需求和地方政策間的配置錯位問題。

